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州境内及毗邻地区发生的火灾。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应急合力。
(3)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火灾应急的现代化水平。加强适应应急需要的119火警调度、信息收集与共享、应急综合指挥系统等建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1.5 火灾灾害分级
1.5.1 一级火警(绿)
一级火警主要包括无人员伤亡或被困且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带电设备或线路其它类火警。
1.5.2 二级火警(蓝)
二级火警主要包括:
——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警;
——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一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1.5.3 三级火警(黄)
三级火警主要包括:
——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1.5.4 四级火警(橙)
四级火警主要包括:
——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1.5.5 五级火警(红)
五级火警主要包括:
——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
——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1.5.6 火警升级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火警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
——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
——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
——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
——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
——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甘南州火灾事故联动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宣传、网信、公安、应急、消防、交通运输、卫健、地震、林草、气象、生态环境、供电、住建、民政、工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救援支队。
各县市参照本预案设立本级火灾事故联动处置应急指挥机构。
2.2 州领导小组职责
指挥协调全州火灾预防、预警处置工作,组织各部门开展火灾事故处置联动演练。在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负责现场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
2.3 联合作战部门具体职责
州公安局: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情况需要,组织疏导交通或实行交通管制。
州消防救援支队:充分发挥装备优势、灭火抢险救援经验和指挥能力优势,作为主力承担灭火救援战斗任务。指挥消防救援队伍,会同有关协同力量,迅速果断投入灭火救援行动,控制灾害扩大。针对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提出相应的处置对策和解决办法,积极主动地为州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州应急管理局:配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火灾事故处置,负责协助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各方保障,为火灾事故处置提供最大便利。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的特点、性质,提出相应的处置对策和解决办法。
州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伤员、受灾群众的转移运输;负责调集运输灭火器材、灭火剂、油料,向火场运送物资以及抢救生命和疏散物资等。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因灾受伤人员救治、心理疏导干预和疫病隔离封锁等工作;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毒措施。
州地震局:负责组织本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为州领导小组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同时提供建筑倒塌埋压有关所需资料,为州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州林草局: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必要时协助城乡建筑火灾扑救。
州气象局:负责提供风向、风力、风速、气温、相对湿度、阴、雨、晴、雪等气象变化情况资料,为州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灾害现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甘南供电公司:负责处理火场上的电器设备,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区域停电、带电灭火以及保障应急处置中的设备用电。
州住建局:(1)供水:负责火场市政供水,根据需要局部增加水压,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供水。(2)燃气:负责火场上燃气管道的停止供气或协助消防救援队伍扑救燃气管道破裂引起的火灾,防止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州民政局:在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民政部门按照“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的,要求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范围。
州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运营企业做好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2.4 专家组
州、县消防救援部门分别组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专家组,并与相关单位建立稳定协作关系,定期开展联动联勤演练,为火灾扑救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专家组成员及更新情况及时报送州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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